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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4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8 23:48:30 点击量:2293

陈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更换电动出租车双管齐下铁腕治霾的建议》(第4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出租汽车数量及燃料类型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省巡游出租汽车共有35960辆;纯电动出租车482辆,双燃料车34012辆。其中,西安市共有出租汽车14459辆,占全省的40%;纯电动出租车327辆,占全省的68%。

二、西安市纯电动出租汽车试点应用情况

(一)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西安市决策部署,按照《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汽车。2015年出租汽车行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新增了300辆比亚迪E6纯电动出租汽车。

(二)2016年10月至今,行业又试点了7辆比亚迪E5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1月,行业再次投入试点20辆比亚迪E5升级版巡游出租汽车,为深入检测电池性能,尤其是在夏季持续高温和冬季极端寒冷天气下电池性能情况,计划试点时间为一年,为行业后续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三)充电桩建设情况。目前,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自筹资金建设了157个充电桩。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21号)的要求,行业外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共同负责落实。

三、电动出租车存在的问题

根据西安市试点经验和其他市区反馈的情况来看,纯电动出租汽车目前存在续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维修周期长、费用高等不足,另外,各市配套基础设施不全面,也影响了纯电动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

四、下一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努力的方向

(一)加大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特别是在西安市的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18年是陕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之年,也是西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年,我们将督促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根据部、省、厅的指导意见,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总结试点经验,有效落实西安市招商引资项目之一的吉利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具体为2018年底前完成8000余辆甲醇出租汽车更新任务)。以西安为示范,推广经验,有力推动全省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投放应用。

(二)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汇报,在地方政府统筹协调下,争取发改、财政、住建、工信等多部门协同努力,共同发力,继续加大对新能源出租车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特别是在充电桩建设、维修维护站点建设以及购车、运营补助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减轻出租企业经营成本,提高投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向工信、科技等部门建议,提请其大力推动科研机构、汽车生产厂家加速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升级,完善制定有关标准,解决新能源出租车存在的续时里程短、电量衰减快、使用寿命短、充电时间长等问题,特别是提升新能源出租车在极端天气运行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新能源出租车的经济性和持续性。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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